——外因首位论
一
今天社会上仍然流行这样的观点,认为: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,不是在事物的外部,而是在事物的内部,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。任何事物都有这样的矛盾性,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。所以,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,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,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。
我把这一观点称之为“内因首位论”。也有人将之理解为“内因决定论”。
本文拟用辨证唯物论哲学的基本原理来对此进行分析,为的是继续发展和完善有关内外因关系的进一步认识。毛澤東曾今对此认识有过重大建树,并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,但这应该不会成为妨碍我们在这方面继续探索的障碍。
我认为,所谓内因就是一事物内部诸因素的总和;外因则存在两个层面的因素,一是指与该事物直接相关的外部诸因素,是部分的外因存在;二是指该事物之外的所有因素,就是无限的外因存在,也是完全的外因存在。我们若从哲学上来探讨内外因的关系,就应当从完全意义上来进行。因为内因与部分外因的关系是无法确定的,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这就不能算是哲学的探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