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关斗殴案宣判:一死刑一无期
昨日,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6月26日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(原旭日电子玩具厂)员工故意伤害案、聚众斗殴案进行 一审公开宣判。其中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建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许其琪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其他被告人分别被 判处有期徒刑。
故意伤害
主犯分获死刑无期
韶关市中院经审理查明:6月25日23时许,在旭日公司实习的女生黄某某在厂内准备回宿舍时,被一名新疆疏附县男员工追逐,从而引发疏附县员工 与其他员工的争执、斗殴。被告人肖建华闻讯后,煽动车间和宿舍楼内围观的其他员工前去殴打疏附县员工。当参与斗殴的疏附县员工离开斗殴现场后,被告人肖建 华、许其琪、蒋景、廖谱生、沈文庆伙同他人仍不肯罢休,分别持铁管等工具,对多名未参与斗殴的疏附县员工进行殴打,造成阿西木江·艾麦提、萨迪克江·喀则 死亡、3人重伤、6人轻伤。
韶关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:5名被告人持械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,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其中,被告人肖建华、许其琪积极实施殴打行为并致人 死亡是主犯。被告人肖建华还起到了纠集、煽动作用,并用铁管进行威胁,阻止医护人员救治被害人,犯罪情节恶劣,罪行特别严重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以故意 伤害罪,被告人蒋景、廖谱生、沈文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、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七年。
聚众斗殴
6人均判有期徒刑
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:6月26日凌晨,被告人亚尔麦麦提江·伊斯马伊力、奥斯曼江·奥布力、玉苏普江·图尔等数十名疏附县员工持棍 棒等工具殴打其他员工,被告人卢小强、廖右军、陈意有等其他员工亦持铁枝等工具与疏附县员工互殴,被告人卢小强还对阻止斗殴的疏附县带队干部进行了殴打。
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:6名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卢小强有期徒刑七年;判 处被告人廖右军有期徒刑六年;判处被告人陈意有有期徒刑六年;判处被告人亚尔麦麦提江·伊斯马伊力有期徒刑六年;判处被告人奥斯曼江·奥布力有期徒刑六 年;判处被告人玉苏普江·图尔有期徒刑五年。








评论
死两人,重伤3人,明明属于重大刑事案件,王乐泉的腐败政府却轻描淡写的认定仅仅属于民事案件,中国政府腐败至极,如果当初妥善处置这起案件,7.5事件之中,乌鲁木齐的老百姓就不会丢命!7.5事件罪魁祸首是政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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